为了让广西乃至全国人民分享到建国60年来广西旅游业发展的丰硕成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国内旅游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广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广西旅游协会于2009年9月28日正式发行广西旅游套票优惠券。具体内容如下:
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无限次数使用!
加盟景区:共63家加盟景区,全部为广西重点旅游景区,并涵盖全广西14个地级市
出品单位:广西旅游协会
三大功能:
优惠券:持票到加盟景区旅游享受5折的门票优惠。各加盟景区门票优惠额度, 请参阅相关景区页面的说明。
抽奖券:每半年进行一次抽奖活动,对获奖者奖励一定数量的广西旅游消费券。使用期内,游完所有加盟景区的持票者可以将套票优惠券以旧换新,并可参与汽车大奖抽奖活动。
旅游护照:持票者持票进入景区时,可以在相应的年票页面加盖该景区纪念戳。收集完全部景区的纪念戳,年票可以作为珍贵纪念品收藏,相当于旅游护照,并参加大奖抽奖活动。
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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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套票手册为各加盟景区门票优惠凭证,到加盟景区购门票时出示此手册,享受一定门票优惠。各加盟景区门票优惠额度,请参阅相关景区页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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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游套票由广西区内63家重点旅游景区以减免票的形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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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游套票是记名消费权凭证,仅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次数不限,涂改、仿造、转借、拆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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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使用套票前,持票者需在套票上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之后再次使用套票时,持票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时,景区有权请套票持有者出示套票及身份证接受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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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旅游套票自购买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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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套票的优惠均以景区当日对外统一销售的实际价格为基准计算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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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内,套票持有者进入某加盟景区,可在对应的套票页面加盖景区纪念戳,第二次以后则不需盖纪念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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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盟景区发生转让、破产或政策变化等特殊情况,套票持有者可能会失去此景区减免票权益,持票人应予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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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套票未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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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票解释权归套票发行单位:广西旅游协会。